“中融-民睿1号财产权信托”已于2014年5月23日成立,现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约定第一次开放募集A类信托单位,本次开放募集信息如下:
信托名称:中融-民睿1号财产权信托
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总规模预计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发行情况变更前述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com)公告。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自信托计划成立日(含)起至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24个信托月度之日(不含)。如发生信托文件规定的信托计划终止情形时,本信托计划终止。如发生信托文件规定的提前终止或延长信托计划的情形时,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或进入延长期。
信托单位类别:A类、B类、C类。
本次募集规模:2,000万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A类。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自本次开放募集期结束日起至信托计划成立满2年。
本次开放募集期: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6月26日(具体以实际募集终止日为准)
预期年化收益率:委托人认购/申购的信托单位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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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的信托单位类型 |
认购金额 |
信托单位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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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信托受益权份额 |
1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300万元 |
9.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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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 |
10%/年 |
信托收益分配:(1)受托人自本信托生效日起每满6个信托月之日(信托收益核算日)起10个工作日内的任一日(信托收益支付日)向受益人分配一次信托收益;(2)受托人在本信托终止(含提前终止、如期终止及延期终止)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受益人分配剩余预期信托利益;(3)受益人在本信托终止日前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信托受益权份额且受托人确认接受信托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份额赎回申请的,受托人在赎回日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经受托人确认可赎回的受益人分配该等被赎回的信托受益权份额所对应的剩余预期信托利益。
资金运用方式:用于五华区所辖昆明市主城西北分区规划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及道路交通、绿化综合整治项目。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兴业银行武汉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信托募集账户信息
户名: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账号: 41601010010118016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