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中融-扬子金选2F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已于2020年12月2日成立,现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约定第1次开放募集,本次开放募集信息如下:
信托名称:中融-扬子金选2F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
信托产品规模:40,000.00万元,具体以推介期及开放募集期实际募集到位的信托产品资金金额为准。
信托产品期限:自信托产品成立日(含)起60个月。
本次开放募集期:2020年12月2日(含该日)至2025年12月2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的发行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产品推介期/开放募集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布。
信托收益分配:(1)受益人申请赎回信托单位的,受托人审核同意其赎回申请后在赎回开放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其支付赎回的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利益,其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参见信托合同标题为“赎回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的支付”条款的规定。
(2)在每个信托年度最后一个开放日,如进行“净值归一”操作的,则受托人对全体受益人所持有的信托份额进行调整,受益人自当日起享有相应的信托受益权转为新增信托份额,具体计算方式详见信托合同标题为“净值归一与份额调整”条款的规定。
(3)信托计划终止,包括投资顾问或其管理团队成员(以信托计划受益人的身份)在内的每一受益人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信托计划清算后的剩余信托财产扣除信托费用后的余额×(截止信托计划终止时该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截止信托计划终止时信托单位总份数)。受托人应以现金方式分配信托利益,于信托计划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支付至受益人指定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
除前述第(1)、(2)及第(3)种情形外,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不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将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投资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含科创板),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基金、信托保障基金、债券、国债逆回购,银行存款,新股申购(仅限于网上参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投资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A股股票以及通过沪港通、深港通等通道投资港股。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