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中融-朴玉CTA优选1号TOF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已于2022年1月20日成立,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约定第一次开放募集,本次开放募集信息如下:
信托名称: 中融-朴玉CTA优选1号TOF集合资金信托产品
信托产品规模:信托计划预计募集规模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实际募集情况调整信托计划的预计募集规模,并通过在受托人官方网站公告的方式向委托人进行披露。
信托产品期限:自信托产品成立日(含)起120个月。
本次募集规模:47,970万份,具体规模均以实际募集为准。
本次开放募集期:2022年1月20日(含该日)至2022年3月30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的发行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产品推介期/开放募集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布。
信托收益分配:(1)受益人申请赎回信托单位的,受托人审核同意其赎回申请后在赎回开放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其支付赎回的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利益,其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参见信托合同标题为“赎回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的支付”条款的规定。
(2)信托计划终止,每一受益人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信托计划清算后的剩余信托财产扣除信托费用(业绩报酬除外)后的余额×(截止信托计划终止时该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截止信托计划终止时信托单位总份数)。鉴于根据信托合同标题为“受托人的信托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的条款,在信托计划终止日计提的业绩报酬(如有)将从委托人在信托计划终止后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中扣除,因此,受益人所实际可获分配的款项为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金额扣除业绩报酬后的余额。
受托人应以现金方式分配信托利益,于信托计划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利益支付至受益人指定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
除前述第(1)种情形外,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不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资金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主要投资于:
(1)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而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各类金融债;
(2)货币市场工具,包括而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
(3)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等及保障基金。
本信托计划所投资的子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子产品管理人另行制定,具体以本信托计划所投资的子产品文件约定为准。
受托人: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