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名称:中融-扬子金选二F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
信托产品规模:40,000.00万元,具体以推介期及开放募集期实际募集到位的信托产品资金金额为准。
信托产品期限:自信托产品成立日(含)起60个月,本信托计划根据合同约定可以提前终止或者延期。
推介期:2020年9月28日(含该日)至2020年10月31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的发行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产品推介期/开放募集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布。
信托产品成立最低募集规模:3,000.00万元,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发行情况变更前述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告。
本次募集规模:3,000万份,具体以实际募集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均为60个月,自信托产品成立日(含该日)起计算。
参考年化收益率:浮动收益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信托产品终止日后,受益人申请赎回信托单位的,受托人审核同意其赎回申请后在赎回开放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其支付赎回的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利益。
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将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投资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含科创板),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基金、信托保障基金、债券、国债逆回购,银行存款,新股申购(仅限于网上参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投资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A股股票以及通过沪港通、深港通等通道投资港股。如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仅允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股指期货交易。对于本信托计划投资范围中应当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如PB系统等)交易但该系统尚不能提供交易支持的投资品种,本信托计划不得投资;在证券交易系统能够提供交易支持且经受托人同意后,该等投资品种方可开放。投资非A股的证券交易品种须经证券交易系统调试成功并经受托人同意后方可开放。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投资顾问:上海世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服务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受托人对受益人可取得的信托收益不提供承诺和保证。有关参与本信托产品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以《信托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