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名称:中融-融筑4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产品规模:180,000万元,具体以推介期及开放募集期实际募集到位的信托产品资金金额为准。
信托产品期限:自信托产品成立日(含)起24个月
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单位、B类信托单位、C类信托单位、D类信托单位……Z类信托单位。
推介期:2021年6月21日(含该日)至2021年9月21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的发行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产品推介期/开放募集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布。
信托产品成立最低募集规模:1,000万元,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发行情况变更前述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告。
本次募集规模:180,000万份,具体以实际募集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自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至信托产品存续满12个月之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
参考年化收益率:
认购(申购) 的信托单位类型 |
认购(申购)金额 |
信托单位的 参考年化收益率 |
A类信托单位 |
100万元(含)以上 |
7.1% |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信托产品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任一工作日分配。
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按照《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投资并受让特定资产收益权,具体用于归还经受托人认可的项目公司对其关联方的借款以及用于项目公司自用办公物业之工程建设,各笔转让价款投资期间均为12个月,自各笔转让价款支付日起计算。投资总期限为自投资期限起算日(含该日)起至项目公司回购受托人享有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并按《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支付完毕全部回购价款之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不超过24个月;在满足《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项目公司提前支付该合同项下全部回购价款的,投资期限可提前终止。具体事宜以届时受托人与项目公司签署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为准。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受托人对受益人可取得的信托收益不提供承诺和保证。有关参与本信托产品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以《信托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