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金侨天津熙府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发行暨增加次级信托单位公告
20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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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名称:中融-金侨天津熙府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募集规模:本次募集的优先级信托单位规模为人民币25,000万元,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资金的实际募集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信托期限:约22个月,至2015年1月22日止。如信托计划需要且经委托人同意,可延长1年。
受益人的收益率:
1.优先级受益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前两个预期年化收益率如下:
(1)100万元人民币≤认购金额<300万元人民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9.5%;
(2)300万元人民币≤认购金额<600万元人民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0.5%;
(3)600万元人民币≤认购金额,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1%。
2.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第三个信托年度开始前,受托人有权调整优先级受益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调整后的信托单位的年化预期收益率以受托人网站(www.zritc.com)上通知为准。该等调整适用于所有信托单位,包括信托计划成立时发行的信托单位以及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发行的信托单位。
3.次级受益人不设预期收益率。
本期募集期: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3月31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资金的实际募集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信托收益分配:自信托计划第一期成立之日(2013年1月23日)起每满一年分配一次。
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将根据其与金侨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金侨集团”)等交易对手签署的《合作协议》的约定,运用信托计划项下的优先级信托资金及次级信托资金中的8,000万元用于向金侨集团子公司天津金侨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侨置地”)进行投资,并取得该公司99%的股权;运用次级信托资金中的人民币2.8亿元用于受让金侨集团对金侨置地拥有的债权人民币2.8亿元。
增加次级信托单位:为加大对优先级委托人投资资金的保障,经协商一致,本信托计划的原次级委托人金侨集团同意追加人民币8,000万元作为次级信托单位。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信托募集账户:
账户名: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7271741692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金谷大厦支行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