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华发首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开放期募集公告
20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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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华发首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3年2月5日成立。现根据信托合同约定设立第一次开放募集。本次开放募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信托名称:中融-华发首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本次募集规模:此次开放期预计募集A2类信托资金1500万元,B2类信托资金12750万元,本次开放期成立规模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信托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5年,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此次拟募集的A2类信托受益权期限为12个月,B2类信托受益权期限为24个月,自该类受益权生效日起计算。
受益人预期年化收益率:
A2类受益权预期年化收益率:
100万元≤认购/申购金额<3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8%;
300万元≤认购/申购金额<1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8.5%;
1000万元≤认购/申购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为9%。
B2类受益权预期年化收益率:
100万元≤认购/申购金额<3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9%;
300万元≤认购/申购金额<1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9.5%;
1000万元≤认购/申购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
开放期:自2013年3月4日(含该日)至 2013年3月8日(含该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受益权推介情况调整推介期的终止日期。
信托收益/利益支付:
A2类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及分配:
受托人将在A2类受益权存续期限满12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若A2类受益权提前到期或延期,则在该类受益权提前到期日后或延长期结束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信托文件一次性向该类受益人分配全部信托利益。
B2类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及分配:
受托人将在B2类受益权存续期限满12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和该类信托受益权到期之日(包括提前到期和延长期结束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信托文件向该B2类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将信托资金用于沈阳华发首府项目建设。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信托募集账户:
账户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7451110186800039384
开户行: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