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天朗蔚蓝机电广场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开放赎回公告
201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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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名称:中融-天朗蔚蓝机电广场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称“本信托计划”)。

赎回开放日:根据本信托计划信托文件的规定,本信托计划在第一信托年度的赎回开放日为2013年8月27日。

赎回申请文件:

根据本信托计划信托文件的规定,选择赎回的受益人应在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13日期间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向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称“受托人”)提交赎回申请文件;如受益人未在2013年7月13日(含该日)前向受托人提交赎回申请文件,则受托人将视为该等受益人决定在本信托计划第二信托年度不赎回其持有的信托单位。

受益人决定赎回信托单位的,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当面或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受托人提交以下文件:

1. 信托单位赎回申请书(见本公告附件)

2. 已签署的《信托合同》的签署页复印件;

3.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签署申请人姓名;申请人为机构投资者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 上述需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人应当向受托人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审核原件,保存复印件)。申请人为机构的,复印件还应当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不选择赎回受益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如受益人不选择赎回,则选择不赎回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在本信托计划第二信托年度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与其在第一信托年度适用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相同。另外,在金额相同的情况下,本信托计划在第二信托年度开放募集的信托单位之预期年化收益率将不高于不赎回信托单位受益人适用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受托人的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IFC国际财源中心大厦21层 张军 电话:010-57643809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4日

赎回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