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阳光壹佰国际新城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优先级第九次开放募集公告
201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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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托计划于201321日公告成立,现根据信托文件约定第次开放募集优先级信托份额,本期开放募集信息如下: 
信托计划名称:中融-阳光壹佰国际新城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优先级资金规模为10亿元
信托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24个月,本次募集优先级存续期限为自本次信托受益权生效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满24个月止。
受益人预期年化收益率:
认购金额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0.5%
本次开放期:20130716日开始,至受托人公告本次开放期结束日止。
本次开放期募集上限:不超过3.015亿元人民币。
本次开放期募集成功条件:以受托人公告为准。
信托收益/利益支付:
开放期内申购信托单位份额的优先级受益人,其预计可获得分配的信托收益从开放期结束日起开始计算,第一个计算期间为开放期结束日(含)至该开放期对应的第一个申购信托年度日(不含),该期间信托收益=该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对应的优先级信托资金×预期年化收益率,此在第一个申购信托年度日后15个工作日后支付。
此后,在该开放期对应的第二个申购信托年度日(未进入延长期情形下),其预计可获得分配的信托利益=该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对应的优先级信托资金×该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该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对应的优先级信托资金。在信托计划未进入延长期情形下,则在第二个申购信托年度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前述信托利益;如信托计划进入延长期,则在延长期结束日后15工作日内支付前述信托利益。

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资金中的人民币 100,000 万元(以实际募集的优先级资金为准)向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其中信托计划成立时已募集的全部优先级信托资金已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投资至项目公司,开放期拟募集的优先级信托资金将通过债权投资方式投资至项目公司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银行:中国银行重庆渝中支行营业部
认购额:3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信托募集账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名: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号:7451110186800038222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