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江淮动力定向增发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4年4月18日成立,现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约定第一次开放募集A类信托单位,本次开放募集信息如下:
信托名称:中融-江淮动力定向增发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56000万元
信托计划期限: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2014年4月18日)起满18个信托月度,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6个信托月度之日或满12个信托月度之日可提前终止
本次募集规模:2360万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本次开放募集期: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具体以实际募集终止日为准)。
预期年化收益率:
A类信托单位分为A1类信托单位和A2类信托单位,预期年化收益率分别如下:
1) A1类信托单位:
500万元人民币≤信托计划申购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预期年化收益率=12%;
1000万元人民币≤信托计划申购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13%
2) A2类信托单位:
持有A2类信托单位的投资者预期年化收益率与江淮动力股票的股价表现相挂钩,江淮动力定向增发价格为4.71元/股,假设股票的市场价为P(P为信托计划终止日(含信托计划到期终止、延期终止及提前终止)之前的二十个交易日江淮动力股票均价)。
500万元人民币≤信托计划申购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预期年化收益率=P/4.71×10%(当P≤4.71时,预期年化收益率=10%,且10%/年即为该级别受益人的基础预期年化收益率)
1000万元人民币≤信托计划申购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P/4.71×11% (当P≤4.71时,预期年化收益率=11%,且11%/年即为该级别受益人的基础预期年化收益率)
当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时,若A2类受益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低于同级别申购信托资金区间内A1类受益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A2类受益人则有权按照A1类受益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调整其在本合同下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以使得A2类受益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与同级别申购信托资金区间下的A1类受益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一致。
当A2类受益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超过18%/年之时,则受托人有权将该等超过年化18%以上的超额部分收益中的50%作为业绩分成根据B类受益人持有的信托份额的比例按比例分配给全体B类受益人。
信托收益分配:每满6个信托月度分配一次信托利益,并且信托计划终止时分配信托本金及剩余信托收益。
资金运用方式:用于向江动集团发放信托贷款,由江动集团将全部信托贷款资金专项用于上市公司江淮动力(股票代码:000816)的定向增发股权投资,并于定向增发完成后,信托计划将全部信托贷款债权本金转为对江动集团增资摊薄后的30%股权。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申购额:申购的信托单位份数不低于100万份,超过部分以10万份的整数倍递增。
信托募集账户信息:
户名: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账号:65010153910000109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