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中融-盛世尊爵1号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4年10月13日成立,现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约定第5次开放募集,本次开放募集信息如下:
信托名称:中融-盛世尊爵1号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规模:80,000万元
信托计划期限:自信托计划成立日(含)起至信托计划项下最后一期信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届满日止
信托单位类别: B类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规模:10,000万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 B类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 B类信托单位存续期限为自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起满24个月之日(不含)
本次开放募集期: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1月28日(具体以实际募集终止日为准)
预期年化收益率:
委托人支付的认购/申购资金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
B类信托单位 |
100万(含)-300万(不含) |
9.6%/年 |
300万(含)-500万(不含) |
10.7%/年 |
|
500万(含)以上 |
11.2%/年 |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
本信托存续期间,就每一信托单位而言,该信托单位的信托单位取得日起每满6个月之日、该信托单位的信托受益权终止日作为每份信托单位对应的最后一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对每一信托单位而言,第一个核算期为该信托单位的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起至第一个信托利益核算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其余核算期为前一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含该日)起至后一个信托利益核算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受托人于每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当期信托收益,于最后一个核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本金及当期信托收益。
如果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收回了部分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受托人可将所收回的该等款项用于向受益人分配部分信托本金及该部分信托本金对应的信托收益。受托人决定进行前述分配的,受托人收回部分信托本金及收益之日为临时核算日,在信托计划成立后的每个临时核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一次信托利益。
资金运用方式:用于长沙德思勤城市广场项目开发建设。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信托财产专户信息:
户名: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号:451900015810218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