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中融-融庭1号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已于2014年07月04日成立,现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约定第十九次开放募集不可赎回优先级信托单位,本次开放募集信息如下:
信托计划名称:中融-融庭1号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规模预计为142,700万份信托单位,其中拟发行的优先级信托单位为50,000万份, 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信托计划存续期限:本信托计划预计存续的期限为自信托计划成立日(含)起2年,信托计划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可以提前终止或者延期。
信托单位类别:可赎回优先级信托单位、不可赎回优先级信托单位和不可赎回次级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规模:预计发行2290万份,不超过30000万份,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不可赎回优先级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本次发行的优先级信托单位的预计存续期限为自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至信托计划存续满2年之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
本次开放募集期: 2015年3月25日-2015年4月5日(以实际募集终止日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预期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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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申购)的信托单位类型 |
认购(申购)金额 |
优先级信托单位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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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赎回优先级信托单位 |
100万元(含)以上, 300万元(不含)以内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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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赎回优先级信托单位 |
300万元(含)以上, 800万元(不含)以内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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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赎回优先级信托单位 |
800万元以上 |
10.8% |
信托收益分配: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12个信托月届满之日、优先级受益权到期日为定期分配核算日。在信托计划成立后的每个定期分配核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受托人决定向优先级受益人分配一次当期信托收益,具体收益分配以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信托合同》的约定为准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以股权投资的方式用于目标地块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及目标地块的开发建设以及信托文件约定的其他运用方式。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认购额:信托单位份数不低于100万份,超过部分以10万份的整数倍递增。
信托财产专户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贸大厦支行
户名: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1629200040682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