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中融-金方圆广场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已于2014年10月27日成立,现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约定第1次开放募集优先级不可赎回类信托单位,本次开放募集信息如下:
信托名称:中融-金方圆广场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
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规模拟为人民币86500万元,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3个信托年度,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开始计算,至全部信托单位终止之日止。
信托单位类别:优先级可赎回信托单位、优先级不可赎回信托单位、次级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规模:4500万,以实际的募集金额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优先级不可赎回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自开放期募集成功日起(含该日)至其所属期信托单位终止之日(不含该日)止。
本次开放募集期: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6月30日,具体以实际募集结束日期为准。
预期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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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申购)的信托单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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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申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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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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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级不可赎回信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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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含)-300万元(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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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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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收益分配:
1.在该期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起满一个信托年度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受托人按照约定分配各期优先级信托单位第一个信托年度的信托收益;
2.在该期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起满二个信托年度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 受托人按照约定分配各期优先级信托单位第二个信托年度的信托利益。
资金运用方式: 用于向项目公司陕西金方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投资,进行咸阳金方圆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受托人指定的其他用途。信托计划开放申购募集的信托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可赎回信托单位的预期信托利益。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如信托财产专户中存在闲置资金,受托人可将该等闲置资金用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金融债、货币型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以及信托文件约定的其他用途。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信托募集账户信息 :
户 名: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6110188000293339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