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融湖鼎盛2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F类信托单位第1次开放募集通知
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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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中融-融湖鼎盛2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6年1月7日成立,现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约定第1次开放募集F类信托单位,本次开放募集信息如下:

  信托名称:中融-融湖鼎盛2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规模:100,000.00万元,具体以推介期及开放募集期实际募集到位的信托计划资金金额为准。

  信托计划期限:60个月,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开始计算。

  信托单位类别:A类、B类、C类、D类、E类、F类等。

  本次募集规模:F类信托单位249,200,000.00份,其中不可赎回信托单位249,200,000.00份,可赎回信托单位0.00份,具体规模均以实际募集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F类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自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至第一份F类信托单位取得日满24个月之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

  本次开放募集期:2018年9月10日(含该日)至2018年12月9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的发行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计划推介期/开放募集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布。

  预期年化收益率:

  认购(申购)

  的信托单位类型 认购(申购)金额 信托单位的

  预期年化收益率

  不可赎回信托单位 100(含)-300万元(不含) 7.7%

  300(含)-1000万元(不含) 8.8%

  1000万元(含)以上 9.0%

  可赎回信托单位 在认购/申购可赎回信托单位的《信托合同》中具体约定。

  信托收益分配:本信托计划第一份F类信托单位取得日满12个月之日、第一份F类信托单位取得日满24个月之日、F类信托单位终止日、信托计划终止日后15日内任一日,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具体以签署的信托合同为准。

  资金运用方式: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认购/申购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以信托计划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用于认购其他信托计划份额、资管计划份额、契约型基金份额、受让(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契约型基金)份额受益权或者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以及固定收益率产品等以及《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用途,以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为受益人获取投资收益。具体以签署的信托合同为准。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