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中融-融湖鼎盛62号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已于2019年2月27日成立,现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约定第1次开放募集A类信托单位,本次开放募集信息如下:
信托名称:中融-融湖鼎盛62号集合资金信托产品
信托产品规模:50,000.00万元,具体以推介期及开放募集期实际募集到位的信托产品资金金额为准。
信托产品期限:自信托产品成立日(含)起36个月。
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单位、B类信托单位、C类信托单位、D类信托单位……T类信托单位……Z类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规模:信托单位38,350万份,具体规模以实际募集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自A类信托单位项下各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起至信托产品存续满24个月之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
本次开放募集期:2019年2月27日(含该日)至2019年4月23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的发行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产品推介期/开放募集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布。
参考年化收益率:
|
认购(申购) 的信托单位类型 |
认购(申购)金额 |
信托单位的 参考年化收益率 |
|
A类信托单位 |
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 |
7.6% |
|
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 |
8.6% |
|
|
1000万元(含)以上 |
8.8% |
信托收益分配:自信托产品成立日起每自然季度末月的20日、信托产品存续满24个月之日、信托产品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任一工作日。
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按照《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受让成都建发持有的标的应收账款;成都建发按照《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回购标的应收账款并支付回购价款。有关具体事宜以届时受托人与融资方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为准。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