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中融-骋锐5号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已于2019年4月28日成立,现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约定第3期第一次开放募集不可赎回类信托单位,本次开放募集信息如下:
信托名称:中融-骋锐5号集合资金信托产品
信托产品规模:300,000.00万元,具体以推介期及开放募集期实际募集到位的信托产品资金金额为准。
信托产品期限:自信托产品成立日(含)起60个月。
信托单位类别:不可赎回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规模:30,000万份,具体规模均以实际募集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不可赎回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自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至信托产品存续满12个月之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
本次开放募集期: 2019年6月3日(含该日)至2019年6月30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的发行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产品推介期/开放募集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布。
参考年化收益率:
认购(申购) 的信托单位类型 |
认购(申购)金额 |
信托单位的 参考年化收益率 |
第3期信托单元项下信托单位 |
20000万元(含)以上 |
6.9% |
信托收益分配:自信托产品成立日起每个自然季度最后一月的25日及信托产品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任一日分配。若信托产品成立日到第一个定期核算日不足一个月的,则以下一个定期核算日为第一个定期核算日。
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分笔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每笔贷款的期限均为一年,借款人将按照与信托贷款金额1:5的比例计算的资金及信托贷款一同用于发放消费金融贷款,借款人以上述资金发放消费金融贷款形成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受托人,为其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具体事宜以受托人与借款人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及《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等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