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总规模预计为156,098万份,包括优先级份额70,000万份(具体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次级份额86,098万份;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发行情况变更前述募集规模和优先级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com)公告。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3年,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算。A类优先级受益权期限为自其相应的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24个月届满之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B类优先级受益权期限为自其相应的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30个月届满之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C类优先级受益权期限为自其相应的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36个月届满之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发生信托文件规定的信托计划终止情形时,本信托计划终止。
信托单位类别:优先级;次级
推介期:自2013年11月10日(含该日)至2013年12月10日(含该日)止(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资金的实际募集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计划推介期并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 .com)公布)
本次募集规模:本信托计划可分期募集。首期拟募集的优先级信托资金规模为人民币40,000万元(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优先A类、优先B类、优先C类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优先A类:2年;优先B类:2.5年;优先C类:3年
预期年化收益率:
A类(2年) B类(2.5年)C类(3年)
100万元至300万元(不含) — — 9.70%
300万元至600万元(不含) 10.20% 10.50% 10.70%
600万元(含)以上 10.50% 10.80% 11.00%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
1、 信托计划成立后每满一个信托年度之后10日之内的任一日,向优先级受益人届时持有的优先级信托单位分配第一个信托年度的信托收益。
2、 在各类信托单位实际退出本信托计划之日起10日之内的任一日,向相应的优先级受益人分配投资本金和尚未获得分配的预期收益。
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将本信托计划成立时募集的优先级信托资金向项目公司增资。项目公司获得受托人的增资款项后,将其专门用于西安名京•九合院项目的开发建设。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认购额:自然人委托人最低认购100万份信托单位,机构委托人最低认购100万份信托单位。超过100万份信托单位的,以10万份的整数倍递增。其中自然人委托人人数不超过伍拾(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人民币叁佰万元(RMB3,000,000.00)以上的自然人委托人和合格的机构委托人数量不受限制。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