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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在任意时点的信托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0元。第一期信托资金的规模预计为人民币140,000,000元,其余各期信托资金的规模均以受托人届时公告的内容为准。
信托计划期限:本信托计划的预计存续期限为8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其中,第一期信托单位的预计存续期限为1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其他各期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以受托人届时公告的内容为准。
推介期:信托计划推介期自2013年11月25日(含该日)至2013年 12月25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推介情况调整推介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网站公布。
信托计划成立最低募集规模:第一期信托资金的规模为人民币140,000,000元,具体规模以信托计划成立时实际募集的规模为准。
预期年化收益率:第一期信托单位,认购金额在100万份以上(含100万份)、300万份以下的预期收益率为9.0%/年;认购金额在300万份以上(含300万份)的预期收益率为9.5%/年。其他各期信托单位的年化预期收益率以受托人届时公告的内容为准。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信托计划成立后每6个月分配一次信托收益,在第一期信托单位到期时分配剩余信托利益。
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根据信托资金分期募集的情况,将各期信托资金分次向利海集团发放贷款,第一期信托资金于贷款发放日后10个工作日内优先用于偿还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其次用于位于广州市江南大道中232号的华海大厦精装修资金投入。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额:100万元起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