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名称:中融-民泰6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成立时拟募集最低规模为人民币5,000万元(“最低募集规模”),拟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发行情况变更前述最低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com)公告。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自信托计划成立日(含)起至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24个信托月度之日(不含)。如发生信托文件规定的信托计划终止情形时,本信托计划终止。如发生信托文件规定的提前终止或延长信托计划的情形时,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或进入延长期。
推介期:自2013年11月25日(含该日)至2013年12月25日(含该日)止(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资金的实际募集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计划推介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 .com)公布)。
信托计划成立最低募集规模:本信托计划成立时拟募集最低规模为人民币5,000万元(“最低募集规模”),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发行情况变更前述最低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com)公告。
预期年化收益率:委托人认购/申购的信托单位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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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的信托单位类型 |
认购金额 |
信托单位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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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
100(含)-300万元(不含)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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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
300万元(含)以上 |
9.5% |
注: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运营发行的特别信托单位(T类)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在其发行前由受托人另行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com)公告确定。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1)在信托计划成立每6个信托月度届满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在当期信托收益核算日持有信托单位的受益人支付当期信托收益。(2)在信托计划终止日(含提前终止日、如期终止日和延期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在信托计划终止日持有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3)如信托计划发生赎回,在赎回开放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持有被确认赎回的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具体信托收益/信托利益分配方式按照《信托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资金运用方式:向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增资,增资资金的27.5%(实际比例以工商登记为准)计入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金额计入项目公司的资本公积。项目公司获得受托人的增资款项后,将其专门用于昆明市限价商品房及配套项目(拟建渔村地块一期等)的开发建设。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