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规模预计为35,000万元(“预计规模”),以信托计划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预计存续期限为8个信托年度,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其中A1类信托单位期限为1个信托年度;A2类信托单位期限为8个信托年度,且A2类信托单位每满2个信托年度后可开放赎回;B类信托单位的金额、发行、存续时间由受托人视情况自行决定。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1个信托年度开始或者发生法律规定和信托文件约定的其他信托计划终止事由的,受托人可视情况决定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信托单位类别:A1类信托单位,A2类信托单位及B类信托单位。
推介期:信托计划推介期自2013年12月6日(含该日)至2014年1月6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推介情况调整推介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网站公布。
信托计划成立最低募集规模:信托计划推介期内拟募集的信托资金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受托人可以根据信托计划推介情况调整最低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网站公告。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A1类信托单位,A2类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A1类信托单位期限为1个信托年度;A2类信托单位期限为8个信托年度,且A2类信托单位每满2个信托年度后可开放赎回。
预期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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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单位类别 |
单笔认购/申购资金 |
预期年化收益率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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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类信托单位 |
1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300万元 |
9.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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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 |
1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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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类信托单位 |
1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300万元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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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 |
11.5%/年 |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受托人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满6个信托月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各分配一次信托收益。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受益人分配剩余预期信托利益。
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计划所募集的全部信托资金将用于向云南新都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