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丹阳安居1号财产权信托新品推荐
20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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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名称:中融-丹阳安居1号财产权信托

信托规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拟向认购人发行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为5,000万份(以认购人实际认购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为准),最低不低于4,900万份(“最低认购规模”),受托人有权根据认购情况调整最低认购规模,并在其网站(www.zritc.com)上进行公告。

本次募集规模:5,000万元

推介期:自201442日(含该日)至2014411日(不含该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受益权推介情况调整推介期的终止日期。

信托成立最低募集规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拟向认购人发行的信托受益权份额最低不低于4,900万份(“最低认购规模”),受托人有权根据认购情况调整最低认购规模,并在其网站(www.zritc.com)上进行公告。

信托期限:本信托的预计存续期限为24个月,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如发生信托文件规定的提前终止或延长本信托的情形时,本信托提前终止或进入延长期。

预期年化收益率:认购/申购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单笔认购资金金额

信托受益权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100(含)-300万元(不含)

9.2%

300万元(含)以上

9.5%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1)受托人自本信托生效日起满12个信托月度之日(“核算日”)核算信托受益人自信托受益权份额取得日(含该日)至核算日(不含该日)期间的预期信托收益(“年度预期收益”),并于核算日后十个工作日内的任一日(“年度支付日”)予以支付;(2)受托人在本信托终止(含提前终止、如期终止及延期终止)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受益人分配剩余预期信托利益;(3)受益人在本信托终止日前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信托受益权份额且受托人确认接受信托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份额赎回申请的,受托人在赎回日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受益人分配该等被赎回的信托受益权份额所对应的剩余预期信托利益。

资金运用方式:用于丹阳市练湖水城一期项目的建设。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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