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规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拟向认购人发行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为7000万份,最低不低于4000万份(“最低认购规模”)。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运营运行情况自主决定设置开放期及开放日以进行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认购和赎回。受托人可自行设置开放期认购资金的募集条件及方式,受托人可另行以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com)公告通知的方式向受益人进行披露。
信托计划期限:本信托的预计存续期限为两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受托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本信托。发生《信托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本信托存续期限延长的情形的,本信托期限延长。
信托单位类别:根据本信托项下信托受益权份额的不同种类,本信托项下信托受益权分为A类信托受益权和B类信托受益权。A类信托受益权为可赎回信托受益权,B类信托受益权为不可赎回信托受益权。
推介期: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于本信托成立后向投资者推介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受益权,推介期自2014年6月9日(含该日)至2014年9月9日(不含该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受益权推介情况调整推介期的终止日期。
信托计划成立最低募集规模:本信托成立时拟募集最低规模为人民币4,000万元(“最低募集规模”)。
本次募集规模(如分期募集):最低为人民币4000万元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整。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B类信托受益权 。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24个月 。
预期年化收益率:本信托项下的B类信托受益权份额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9%/年。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1)受托人于信托存续期限届满1个信托年度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B类受益人支付自信托受益权份额取得日(含)至信托存续期限届满1个信托年度之日受益人预计可获分配的信托收益;(2)受托人于信托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B类受益人支付剩余预计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
资金运用方式:“淮海西路200号地块储备用地项目”和“运北路南侧地块储备用地项目”。
受托人: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民生银行南京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