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规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向认购人发行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不超过6,000万份(以认购人实际认购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为准),最低不低于3,000万份(以下简称“最低认购规模”),受托人有权根据认购情况调整认购规模。
信托期限:本信托的预计存续期限为24个月,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
信托受益权份额类别: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区分为A类信托受益权份额和B类信托受益权份额。此外,受托人还有权根据信托运营情况决定发行T类信托受益权份额。
推介期:自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9月18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受益权份额推介情况调整推介期的终止日期。
信托成立最低募集规模:本信托成立时拟募集最低规模为人民币3,000万元(“最低募集规模”),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发行情况变更前述最低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com)公告。
本次募集信托受益权份额类别:A类信托受益权
本次募集信托受益权份额存续期限:24个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本信托项下的A类信托受益权份额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区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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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受益权 类别 |
单笔认购资金 |
预期年化收益率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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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信托受益权份额 |
1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300万元 |
9.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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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 |
9.5%/年 |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1)在信托生效每6个信托月届满日(信托收益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在当期信托收益核算日持有信托受益权份额的受益人支付当期信托收益,单个受益人持有的不同期数及不同类型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对应的预期信托收益分别计算后予以累加;(2)在信托受益权份额注销日(含提前注销日、如期注销日和延期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在信托受益权份额注销日持有拟被确认注销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的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资金运用方式:用于“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孵化器(标准厂房)”项目。
受托人: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