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规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拟向认购人发行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不超过6,000万份(以认购人实际认购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为准),最低不低于5,000万份(“最低认购规模”),受托人有权根据认购情况调整认购规模,决定宣布本信托生效,并在其网站(www.zritc.com)上进行公告。
信托期限:本信托的预计存续期限为24个月,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发生《信托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本信托存续期限延长的情形的,本信托期限延长。发生《信托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本信托提前终止的情形的,本信托可提前终止。
信托单位类别: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区分为A类信托受益权份额和B类信托受益权份额。此外,受托人还有权根据信托运营情况决定发行其他类型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例如C类信托受益权)。本信托项下开放期的设置(所发行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种类和规模、接受赎回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种类、规模)、该等其他类型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的发行、其期限和收益率均由受托人决定,具体以受托人与该等其他类型认购人签署的认购合同的约定为准。
推介期: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于本信托成立后向投资者推介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受益权,推介期自2014年8月27日(含)至2014年9月27日(不含)。受托人可根据信托受益权推介情况调整推介期的终止日期。
信托成立最低募集规模:本信托成立时拟募集最低规模为人民币5,000万元(“最低募集规模”),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发行情况变更前述最低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com)公告。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受益权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24个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本信托项下的A类信托受益权份额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区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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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受益权 类别  | 
            
             单笔认购资金  | 
            
             预期年化收益率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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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类信托受益权份额  | 
            
             1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300万元  | 
            
             9.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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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  | 
            
             9.5%/年  | 
        
本信托项下B类或其他类型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如有)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以届时受托人与B类或其他类型的信托受益权份额认购人签订的《认购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1)受托人自本信托生效日起每满6个信托月之日(信托收益核算日)起10个工作日内的任一日(信托收益支付日)向受益人分配一次信托收益;(2)受托人在信托受益权份额注销(包括提前注销、如期注销及延期注销)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受益人分配剩余预期信托利益;(3)在每个赎回日,经受托人确认赎回的受益人赎回之信托受益权份额于赎回日提前注销,则受托人在信托受益权份额注销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受益人分配该等信托受益权份额的预期信托利益。
资金运用方式:用于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物流产业园。
受托人: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