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名称:中融-城发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预期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整
信托计划期限:指自信托计划成立日(含)起至信托计划项下最后一期信托单位存续期限届满之日止。各期信托单位的预计存续期限均为18个月,以该期的A类信托单位发行成功之日起算。
信托单位类别:第一期信托单位、第二期信托单位。
推介期: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为2014年9月23日(含该日)至2014年11月23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资金的实际募集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计划推介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com)公布。
本次募集规模:人民币35,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第一期A类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18个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第一期A类不可赎回信托单位)预期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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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支付的申购资金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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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含)-300万(不含) |
9.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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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含)-600万(不含) |
1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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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含)以上 |
11%/年 |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除非信托文件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应于信托收益/利益支付日向受益人支付其应分配的信托收益/利益。信托收益/利益“支付日”系指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及/或信托利益之日。其中,期间支付日为每个期间信托收益核算日后5个工作日之内的任一日;赎回支付日(如有)为对应的赎回开放日后5个工作日内的任一日;支付日(终止)(包括延期终止、提前终止)为各期信托单位终止后和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之内的任一日。“期间信托收益核算日”系指受托人用于计算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应分配各期信托单位对应信托收益的基准日期,各期信托单位每满一个信托年度之日该期信托单位对应的期间信托收益核算日。
资金运用方式:根据信托文件和《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将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向郑州保利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认购额:委托人于推介期认购信托单位份额的份数最低为100万份,超过100万份应按照10万份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