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融业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新品推荐
201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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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计划名称:中融-融业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预期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整

信托计划期限:指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至本信托计划终止日(包括本信托计划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入延长期后终止之日,预计存续期限届满终止之日,以及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之日)之间的期间。本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间为12个信托月度,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算。

推介期:本信托计划推介期自2014 1009 日(含该日)至 2014 11 30 日(含该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计划推介情况调整推介期的终止日期。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推介情况调整推介期终止日,应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com)上及时披露,该披露视为对委托人的通知并自披露之日视为已送达。

信托计划成立最低募集规模:受托人在推介期募集的信托单位份额最低规模为5,000万份(“最低认购规模”)。但受托人有权根据认购情况调整最低认购规模,并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com)公告,该披露视为对委托人的通知并自披露之日视为已送达。

预期年化收益率:本信托计划项下受益人在信托计划期限内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受益人预期年化收益率以最终签署的信托合同中规定的为准)为:10.3%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除非信托文件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应于信托收益/利益支付日向受益人支付其应分配的信托收益/利益。信托收益/利益支付日”系指向信托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利益之日,为信托收益/利益核算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的任一工作日。“信托收益/利益核算日”系指核算信托受益人信托收益/利益的日期。就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而言,其对应的受益人信托收益/利益核算日为信托计划成立满6个信托月度之日、信托单位终止日。

资金运用方式:根据信托文件和《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将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向河南建业泰宏置业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用于建业国际城B1-01地块上的房地产开发建设。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认购额: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份额的份数最低为100万份,超过100万份应按照10万份的整数倍递增。受托人可调整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数量下限并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 .com)上予以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