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盐都2号财产权信托新品推荐
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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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名称:中融-盐都2号财产权信托

信托规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拟向认购人发行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不超过13000万份(以认购人实际认购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为准),最低不低于3,000万份(“最低认购规模”),受托人有权根据认购情况调整认购规模,决定宣布本信托生效,并在其网站(www.zritc.com)上进行公告。

信托期限:本信托的预计存续期限为24个信托月,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为免歧义,在信托存续期内的任何时间,受托人可以根据信托运营情况,按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本信托。发生《信托认购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本信托存续期限延长的情形的,本信托期限延长。发生《信托合同》约定的情形,受托人有权宣布本信托终止。

信托单位类别: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区分为A类信托受益权和B类信托受益权。此外,受托人还有权根据信托运营情况决定发行特别信托受益权份额(T类信托受益权份额)。本信托项下开放期的设置(所发行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种类和规模、接受赎回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种类、规模)、特别信托受益权份额(T类信托受益权份额)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期限和预期年化收益率等)均由受托人决定,具体以受托人与该等特别受益权份额(T类信托受益权份额)认购人签署的认购合同为准。

推介期: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于本信托成立后向投资者推介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受益权,推介期自2014113日(含该日)至2014123日(不含该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受益权推介情况调整推介期的终止日期。

信托成立最低募集规模:本信托成立时拟募集最低规模为人民币3,000万元(“最低募集规模”),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发行情况变更前述最低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com)公告。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受益权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24个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本信托项下的A类信托受益权份额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区分如下:

信托受益权

类别

单笔认购资金

预期年化收益率R

A类信托受益权份额

1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300万元

9.2%/

3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

9.7%/

本信托项下B类、T类信托受益权份额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以届时受托人与B类、T类认购人签订的《认购合同》中约定为准。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1)受托人自本信托生效日起每满6个信托月之日(信托利益分配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一次信托利益(收益);(2)受托人在本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受益人分配剩余预期信托利益;(3)受益人在本信托终止日前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信托受益权份额且受托人确认接受信托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份额赎回申请的,受托人在赎回日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经受托人确认可赎回的受益人分配该等被赎回的信托受益权份额所对应的剩余预期信托利益;具体信托利益分配以《认购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资金运用方式:用于盐都区盐龙街道振兴路东、青年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

受托人: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中信银行总行营业结算部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0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