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名称:中融-民睿2号财产权信托
信托受益权份额: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拟向认购人发行的信托受益权份额最高不超过7,000万份(以认购人实际认购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为准),最低不低于5,000万份,受托人有权根据认购情况调整认购规模,决定宣布本信托生效,并在其网站(www.zritc.com)上进行公告。
信托期限:本信托的预计存续期限为24个信托月,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债务人经受托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受托人可以根据认购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本信托。发生《信托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本信托提前终止情形的,本信托可提前终止。发生《信托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本信托存续期限延长的情形的,本信托期限延长。
信托受益权份额类别: A类信托受益权份额、B类信托受益权份额和C类信托受益权份额
推介期:自2014年11月13日(含该日)至2014年12月30日(不含该日)。受托人可根据信托受益权份额推介情况调整推介期的终止日期。
本发行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类别:A类信托受益权份额
本次发行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存续期限:24个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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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受益权 类别 |
单笔认购资金 |
预期年化收益率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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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信托受益权份额 |
1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300万元 |
9.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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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 |
9.8%/年 |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1)受托人自本信托生效日起每满6个信托月之日(信托利益分配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一次信托利益(收益);(2)受托人在本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受益人分配剩余预期信托利益;(3)如受益人在本信托终止日前赎回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信托受益权份额的,则受托人在赎回日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受益人分配剩余预期信托利益。
资金运用方式:用于五华区所辖昆明市主城西北分区规划范围内11.79KM2土地一级开发及道路交通、绿化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受托人: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平安银行昆明日新支行
认购额:100万份起,10万份的整数倍递增,1元对应一份。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