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名称:中融-融合新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规模:10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信托计划期限:预计存续期限为12个月,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开始计算。如发生信托文件规定的信托计划终止情形时,本信托计划终止。
推介期:自2015年5月20日起至2015年6月28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的发行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计划推介期的终止日期。
信托计划成立最低募集规模:信托资金最低募集规模为30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 具体以所签署的信托合同为准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信托计划终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分配
资金运用方式: 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投资于“基础资产管理计划”的劣后级份额,该“基础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和银行活期存款。
认购费:认购费金额=该委托人认购的信托单位份数×1元×1%
受托人: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