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名称:中融-融诚稳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规模:拟募集人民币25,600万元(募集资金规模不设上限,具体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
信托计划期限:本信托计划的预计存续期限为五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含)起算。首期信托单位的预计存续期限为24个月。
推介期: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为2015年11月15日(含该日)至2015年12月28日(含该日)(“信托计划推介期”)。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资金的实际募集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计划推介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com)公布。
信托计划成立最低募集规模:受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发行信托单位,各期信托单位的募集规模以受托人确定为准;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发行情况调整前述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网站(www.zritc.com)公告。
本次募集规模:拟募集人民币26,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预计存续期限为24个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
100万份(含)至300万份(不含),年化预期收益率为7%;
300万份(含)以上,年化预期收益率为7.5%;
受托人在此特别说明,预期年化收益率仅为对受益人可能取得的信托收益数额的估算,并非受托人对受益人可取得的信托收益所作的任何承诺。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各期信托单位每满一个信托年度之日为该期信托单位对应的期间信托收益核算日向受益人分配收益,在各期信托单位终止日的支付日(终止)(包括延期终止、提前终止),向受益人分配剩余信托利益及本金。
资金运用方式: 本信托计划投资于信托业保障基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收益类产品(包括信托产品或信托受益权、附加回购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附加回购的股权收益权、固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股权投资等及用于不违反信托文件约定的其他用途。受托人以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为受益人获取投资收益。
受托人: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