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名称:中融-兴创6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规模:40,000.00万元,具体以推介期及开放募集期实际募集到位的信托计划资金金额为准。
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信托单位及信托计划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可以提前终止或者延期。
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单位、B类信托受益权(如有)、C类信托受益权(如有)、D类信托受益权(如有)……T类信托受益权(如有)……Z类信托受益权(如有)。
推介期:2018年8月1日(含该日)至2018年10月31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的发行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计划推介期/开放募集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布。
信托计划成立最低募集规模:1,000.00万元,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发行情况变更前述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告。
本次募集规模:信托单位400,000,000份,其中,A类信托单位 400,000,000份,具体规模均以实际募集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自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至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届满12个月之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
预期年化收益率:
预期年化收益率:认购(申购) 的信托单位类型 |
认购(申购)金额 |
信托单位的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不可赎回信托单位 (A类) |
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 |
7.4% |
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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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含)以上 |
8.5% |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个自然年度的6月20日、12月20日、A类信托单位终止日、信托计划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任一日支付。
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按照《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出让方支付特定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价款,具体事宜以届时受托人与出让方签署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及受托人与担保方(如有)签署的相关担保文件约定为准。转让价款用于《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项下舒城孔雀城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如有闲置资金,出让方可将其用于银行存款、购买金融债、货币基金、信托受益权等金融产品或进行短期的资金拆借融通等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