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名称:中融-丰盈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产品规模:132,000.00万元,具体以推介期及开放募集期实际募集到位的信托产品资金金额为准。
信托产品期限:自信托产品成立日(含)起24个月。
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单位、B类信托单位、C类信托单位、D类信托单位……Z类信托单位。
推介期:2020年2月24日(含该日)至2020年6月24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的发行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产品推介期/开放募集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布。
信托产品成立最低募集规模:1,000.00万元,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发行情况变更前述募集规模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告。
本次募集规模:99,000万份,具体以实际募集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A类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自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至信托产品存续满12个月之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
参考年化收益率:
认购(申购) 的信托单位类型 |
认购(申购)金额 |
信托单位的 参考年化收益率 |
A类信托单位 |
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 |
7.2% |
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 |
8.0% |
|
1000万元(含)以上 |
8.2% |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3个月之日、该信托单位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任一工作日分配。
资金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如下方式集合管理、运用、处分:
(1)受托人按照《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项目公司享有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并向项目公司支付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专项用于特定项目的开发建设和受托人认可的其他用途,具体事宜以《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约定为准。
(2)信托计划项下如有闲置资金,受托人可将其用于银行存款、信托受益权,但投资于非债权类资产的信托资金比例不得超过信托资金总额的20%。
(3)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内,信托资金的实际投向不得违反上述约定,如确需改变,除高风险类型的产品超出比例范围投资较低风险资产外,应当经全体受益人书面同意或者经受益人大会审议同意。
(4)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内,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运营情况自行决定变现信托财产,并在发生信托合同中标题为“信托计划的变更、解除、终止和清算”的条款所约定的关于信托终止的第2条情形时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5)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的运行需要,与相关主体协商后对本项目交易文件进行修改。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受托人对受益人可取得的信托收益不提供承诺和保证。有关参与本信托产品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以《信托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