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太原滨河果岭项目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2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决议
201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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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行的中融-太原滨河果岭项目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计划管理办法》以及《中融-太原滨河果岭项目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集了本次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
      共收到有效表决票25张,共计持有信托份额32040万份。其中次级受益人1人,持有信托份额22000万份;优先级受益人24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10040万份,占优先级信托单位总信托份额20000万份的50.2%,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
      现将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1、审议事项:
      议案一: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向全体委托人及受益人提出辞任申请,拟辞去本信托计划受托人一职。
      议案二: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提名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受托人的候选人,由2012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选定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计划的新受托人。
      议案三:自2012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批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辞任受托人并选定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计划的新受托人之日起,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项下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全部权利义务概括转移至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3、选票统计:计票过程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主持及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中融-太原滨河果岭项目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2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的律师见证意见书》。
      4、表决情况:
      持赞成意见的受益人25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32040万份,占“表决份额”100.00%。
      持反对意见的受益人0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0.00份,占“表决份额”0.00%。
      投弃权票的受益人0 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0.00份,占“表决份额”0.00%。
      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审议事项经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100.00%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形成决议如下:
      1.同意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辞去本信托计划受托人一职。
      2.选定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计划的新受托人。
      3.同意自2012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批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辞任受托人并选定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计划的新受托人之日起,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项下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全部权利义务概括转移至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中融-太原滨河果岭项目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2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表决情况公告.pdf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