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沿海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决议
2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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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行的中融•沿海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计划管理办法》以及《中融•沿海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受托人召集了本次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
□出席/收到表决票71份,其中有效表决票66份,代表信托份额47010万份(“表决份额”),占本信托计划总信托份额65.32%,无效表决票5份,无效表决票不计入“表决份额”。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
      现将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1、审议事项:因沿海绿色家园发展(武汉)有限公司提出于2012年10月20日购买信托计划持有的上海新弘大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特提请受益人大会审议是否同意受托人接受沿海绿色家园发展(武汉)有限公司的股权购买请求并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2、召开方式:非现场会议方式
      3、接收表决票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1日24:00
      4、表决情况:
      持赞成意见的受益人/代理人66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47010份,占“表决份额”100%。
      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审议事项经□出席/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受益人100%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形成决议如下:
      1.受益人大会同意受托人接受沿海绿色家园发展(武汉)有限公司的股权购买请求并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