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光壹佰国际新城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调整委托人预期收益率等问题的公告
20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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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委托人:

      中融-阳光壹佰国际新城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优先级受益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调整为:

优先级受益人

认购金额

预期年化收益率

A类优先级受益人

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不包括300万元)

9.50%

B类优先级受益人

300万元以上(包括300万元)

10.50%

      成立条件变更为:信托计划推介期届满,受托人有权宣布信托计划成立。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