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中融-融睿1号稳健增长投资基金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单位收益率调整公告
下一篇: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B级预期收益率调整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由我司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中融-恒增优先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第20页,第9.1.4条中关于“全部优先级信托单位的加权平均年化预期收益率”的表述有误。现修改为:
“其中,全部优先级信托单位的加权平均年化预期收益率=[∑各优先级受益人持有的该等优先级信托单位份数×1元×该等优先级信托单位适用的年化预期收益率]/全部优先级信托单位总份数×100%。
”
特此说明。
基于以上信息错误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抱歉。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