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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中融-泽泉.涨停板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2年5月7日成立,自第二个信托年度起,对信托管理费中的第二部分固定管理费进行调整。特就此事项向各委托人/受益人进行公告。
调整后的信托管理费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并收取:
第二部分固定管理费计算方法:每个信托年度开始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部分固定信托管理费50万元,并按以下公式逐日摊销,待摊销累计满50万元后,继续按以下公式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H=Max(E×0.8%÷365,50万元÷365)
H为受托人当日应摊销或计提的第二部分固定信托管理费。
E为上一日信托财产净值(首次计提时为信托计划成立日信托资金)。
支付方式:每个信托年度开始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部分固定信托管理费50万元,每个信托年度开始日起,按照上述方案摊销,待摊销累计满50万元后(若摊销末日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与已摊销的数额之和大于50万元的,应同时计提超过50万元部分的第二部分信托管理费),继续按照以上公式按日计提第二部分固定信托管理费,并于其后每个信托月度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保管人根据受托人出具的划款指令从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中扣除并支付给受托人指定账户。若信托计划提前终止,于信托计划终止日摊销剩余未摊销完的第二部分固定信托管理费。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