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牡丹万象城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前分配信托利益公告
201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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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担任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的“中融-牡丹万象城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12年10月23日正式成立,信托计划预计到期日为2014年10月23日。因信托计划项下项目公司菏泽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经受托人与项目公司协商同意其于2013年5月16日偿还7000万元借款(即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1/4)及利息。受托人将按照相关信托文件的规定,提前分配受益人信托利益(即委托人认购资金本金的1/4及其截至到2013年5月16日的信托收益),分配方式以《中融-牡丹万象城信托贷款集合资金计划之资金信托合同》第11.3条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