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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中融-华夏孔雀城四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文件中的保管人原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更正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将作为保管人履行保管职责。
本次更正保管人信息,受托人将不对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托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等)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委托人/受益人无须与受托人重新签署上述信托文件,原信托文件约定之相关权利义务不发生任何变化。
本公司特此公告并致函通知,请妥善保管相关信托文件,感谢您对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