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融新175号(盈捷九头鸟4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通知
20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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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行的中融-融新175号(盈捷九头鸟4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中融-融新175号(盈捷九头鸟4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之《中融-融新175号(盈捷九头鸟4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信托合同”)的约定,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拟召集全体受益人召开第一次受益人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方式:非现场会议方式

2.表决方式:回邮书面记名表决票

3. 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4.主持人:王燕                

计票员: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杨映川、赵鹏律师

5.秘书(联系人):张潇月

电话: 010-58845193

表决截止日期:2013109日(以受托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回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9

邮编:100033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净值于2013813日首次跌破2000万元,截至今日已连续23日,若信托财产净值持续低于2000万元,则本信托计划将于1011日达到本信托合同第十五条第(一)款第8项约定的“信托财产净值连续60个自然日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信托计划终止条件。有鉴于此,经本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湖北盈捷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现就是否变更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运用方式一事召集全体受益人进行审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审议议案1:删除本信托合同中第十五条(信托终止条件和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第(一)款(信托计划的终止)第8项约定的本信托计划终止的情形之一即“信托财产净值连续60个自然日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本议案如获得通过,则自议案获得通过之日起生效。若本议案未获得通过,则本信托计划将按照本信托合同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的约定,在信托财产净值连续60个自然日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后终止。

三、会议参加对象

1.出席:截至2013910日的本信托计划全体受益人/代理人,上述受益人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表决,受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受益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列席:王燕、史威    

3.其他列席人员:杨映川、赵鹏律师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送达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2)由大会秘书以邮寄方式,按照受益人签署信托合同及受益人登记时所留的地址(不一致的,以登记地址为准)发送给各受益人。

2、受益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在表决票上亲笔签字或盖章。

3、受益人需于2013109日前以邮寄的方式或者通过专人送交的方式(上述期间以受托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将填好的表决票原件提交给大会秘书。为确保109日之前表决票到达大会秘书处,请提前邮寄或送交表决票。

4、请在邮件封面显著位置标注:

“中融-融新175号(盈捷九头鸟4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3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表决资料”字样。

五、出席受益人大会需携带的文件

      受益人/代理人在回邮表决票时,应将本人签字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加盖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或有)、持有信托份额的证明等提交受益人大会的资料一并寄回。

六、议事程序

1、本次会议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受益人/代理人请于表决截止日之前将表决票原件寄至大会秘书处,并有大会秘书提交至计票员。

2、受益人/代理人逾期未提交表决票的,视为弃权。

3、计票员将于20131010日开始统计表决情况。

4、受托人将在20131015日前将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决议通知全体受益人并在公司网站发布公告, 同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七、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计票员进行计票。

2、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如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召集人处,则该表决票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信托单位计入参加本次受益人大会表决的信托单位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则该表决票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信托单位计入参加本次受益人大会表决的信托单位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不完整、不清晰,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召集人处的,则该表决票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信托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信托份额总数。

4)受益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计票时间

计票时间定为20131010日上午10:00,计票日为受益人大会的召开日。

4、计票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9

八、决议条件

1、受益人所持的每份信托单位有一票表决权,本次大会由有代表50%以上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参加方为有效。

2、鉴于本信托计划信托终止条件是对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一项重要调整,本次大会审议议案须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全体表决同意,方可视为表决通过,由此形成的大会决议有效。

九、重要提示

1、请各位受益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召集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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