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亿利金威财产权信托第一次受益人大会决议
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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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受益人: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起设立的“中融-亿利金威财产权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计划管理办法》以及本信托之集合信托合同的约定,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召集了本次受益人大会。

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受益人共计1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370,550,000.00份(“表决份额”),占本信托计划总份额74.11%,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

现将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1、议案:将“中融-亿利金威财产权信托”的开放期(即可发行A类信托受益权份额、B类信托受益权份额并以开放发行募集的资金赎回信托已发行的C类信托受益权的期间)调整为12个月,即开放期为2013621日(含该日,即本信托成立日)至2014620日(含该日),并且受托人有权根据开放发行情况自行调整开放期,无需再召开受益人大会表决,受益人接受本信托项下因开放期调整安排所带来的风险变化。

      2、召开方式:非现场通讯会议方式

      3、表决截止时间:20131118

      4、表决情况:

持赞成意见的受益人1人,占“表决份额”100 %

持反对意见的受益人0 人,占“表决份额”0 %

表决票无效的受益人0 人,占“表决份额”0 %

投弃权票的受益人0人,占“表决份额”0 %

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审议事项经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受益人全体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文件的约定,形成决议如下:

同意本次受益人大会的所有审议事项。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1119

 

 

附件:亿利金威财产权受益人大会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