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福州钱隆公馆集合信托计划支付优先级信托利益的说明
20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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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认购中融-福州钱隆公馆集合信托计划,中融-福州钱隆公馆集合信托计划于2013626日成立,本计划资金用途为以信托贷款的方式发放予福州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支付福晟钱隆公馆项目工程款。根据监管机构发布的《关于规范银行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中长期贷款需每满半年偿付一次贷款本金。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已于20131226日向我公司偿付贷款本金人民币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00元)。

根据《中融-福州钱隆公馆集合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的约定,项目公司向受托人偿付信托贷款本金的,受托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按比例分配。

例:由于项目公司每次偿付贷款金额为100万元,那么您将在每次信托利益偿付日之后的10日内收到按投资比例折算的信托利益,如您的投资金金额为100万元,每次偿付日可获得的信托利益金额为:3169.57元,如您的投资金额为200万元,每次偿付日可获得的信托利益金额为6,339.14元,如此类推。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