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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行的中融-融发2号(鼎锋1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计划管理办法》以及《中融-融发2号(鼎锋12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召集了本次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
□出席/■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受益人/代理人共计7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16942975.55份(“表决份额”),占本信托计划总份额60.85%,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
现将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1、审议事项:非现场会议方式
2、召开方式:2014年6月5日
3、接收表决票截止时间:2014年6月15日24:00
4、表决情况:
持赞成意见的受益人/代理人7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16942975.55份,占“表决份额”100%。
持反对意见的受益人/代理人0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0份,占“表决份额”0%。
表决票无效及投弃权票的受益人/代理人0人,共计持有信托份额0份,占“表决份额”0%。
本次受益人大会的审议事项经□出席/■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100%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形成决议如下:
1.取消信托合同第十五条第(一)点第8款:“信托财产净值连续60个自然日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