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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担任受托人的“中融-福州钱隆公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13年6月26日成立,信托计划约定的到期日为2015年6月26日。
现因项目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提前偿还贷款金额5000万元,根据《中融-福州钱隆公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第13.1.3条约定,受托人向优先级委托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收益为截止到2015年4月15日应予分配的收益。
本公司将及时分配优先级委托人的信托利益,届时请您核查资金到账情况。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