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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担任受托人的“中融-东方酒店物业收益权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13年1月9日成立,信托计划约定的到期日为2018年10月8日。
现因信托计划融资人要求提前归还本金及利息,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终止日为2015年12月16日。
本公司将在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后2个工作日内分配受益人信托利益,届时请您核查资金到账情况。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