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设立的中融信托-穗富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中融信托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中融信托-穗富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于2015年12月2日在中融信托官网上向受益人公告了《中融信托-穗富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通知》,拟于2015年12月16日召集本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
本信托计划共有受益人36位,信托单位份额共41,600,000份。
截至2015年12月16日17点30分,本次受益人大会共有11位受益人提交了表决票,参会受益人共计持有11,500,000份信托单位,占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份额的27.64%。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中融信托-穗富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第十九条第7款的规定“受益人大会应当有代表百分之五十以上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参加,方可召开”,故本次受益人大会未能召开。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