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037
客服热线
工作日
8:30-17:30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担任受托人的“中融-恒大御景湾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14年8月7日成立,信托计划约定的到期日为2016年2月7日。
现因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中的货币资产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信托费用和税费后足以满足届时全体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的年化预期收益率预计算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终止日为2016年2月3日。
本公司将在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分配受益人信托利益,届时请您核查资金到账情况。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