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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受益人: 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担任受托人的“中融-辽滨鑫诚(二期)财产权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于2014年12月9日生效,信托文件约定的到期日为2016年12月 9日。
现因本信托借款方要求提前还款,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本信托提前终止,终止日为2016年5月 31日。
本公司将在本信托提前终止后 10个工作日内分配受益人信托利益,届时请您核查资金到账情况。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