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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受益人: 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担任受托人的“中融-淮安城资财产权信托四期”(以下简称“本信托”)于2014年10月17日生效,信托文件约定的到期日为 2016年10月17日。
现因本信托融资人提前回购债权,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本信托提前终止,终止日为2016年7月4日。
本公司将在本信托提前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分配受益人信托利益,届时请您核查资金到账情况。
特此公告!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