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厚熙3号集合资金信托之信托合同勘误公告
2016.10.24
返回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担任保管行的
中融-厚熙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6325日成立。其中《中融-厚熙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因勘误,现将9.2条信托报酬:

“信托报酬于每个定期核算日计提,任一定期核算日应计提的信托报酬=......

信托报酬于每个定期核算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受托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更改为:

“信托报酬于每个核算日计提,任一核算日应计提的信托报酬=......

信托报酬于每个核算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受托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本公司特此公告通知,由此给委托人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对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6
1024